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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卫医发[2006]424号)和卫生厅(桂卫医[2006]270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把医院执业许可证悬挂在门诊大厅向社会公布,将职能科室设置图张贴在院务公开栏或在医院网上公布。
二、将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每日医师护士安排输入门诊大厅的电子触摸屏,为患者免费提供查询。
每日出门诊医师在科室外墙上公布。
三、急诊、门诊、住院的就诊程序:
急诊科病人就诊流程
普通急诊病人就诊流程
分诊台分诊→挂号→到相应诊室(内科急诊室、外科急诊室、儿科急诊室及其他专科)就诊→到急诊收费处交费→到急诊药房取药→早上8点至下午5点半到注射室注射或输液(由注射室护士负责);下午5点半至晚上12点到急诊输液室输液(由注射室护士负责);晚上12点至次日早上8点到急诊输液室输液(由急诊科护士负责);病情较重的收留观室留观、治疗→有检查的交费后由护理员、护工护送到相关科室检查→需住院者由护理员、护工送住院。
急诊抢救病人(危重病人)就诊流程
由急诊科护士用平车直接接患者进入抢救室→按危重病人抢救程序处理(医生、护士立即到场实施抢救、重大抢救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需检查的由医生、护士护送相关科室进行检查(全程观察生命体征)→病情危重就地抢救不易搬动的应收急诊ICU治疗,病情稳定后需住院者由医务人员送往病区治疗。
送急诊病人住院程序
医生根据病情联系相关科室后开具住院证→在急诊收费处交住院费、办理入院手续→交费后将住院证交护士办理(测量生命体征、进行送入院登记等)→由护理员、护工或护士、医生护送到相应科室→与相应科室病房护士或医生进行交接→病房护士进行签收后护送人员方能离开。
门诊病人就诊流程示意图
——→住 院—→ 入院接待处 —→ 住院部
候诊
∣ ↑↓
挂号
——→就诊—→ 划价、交费—→ 取药 —→ 治疗
↑_检查——∣
住院病人就诊流程示意图
住院病人
↓
入院处交费
↓
住院接待处测生命体征
↓
住院接待处护士送病人到病区
↓
与病区护士交接
↙
↘
送入病房
通知医师
四、医院工作人员在岗时配戴注有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的标牌。
五、向社会公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1、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医院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全部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视滚动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多种形式,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
2、医院在门诊和住院收费处提供医疗服务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服务,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六、向患者公开医院收费信息
1、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门诊患者的收据上均提供费用的明细清单,以供患者了解和核对医药费用。门诊患者也可通过设置在门诊大厅的查询终端设备查询费用情况或向门诊收费咨询人员进行咨询。
2、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医院每天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提供了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的使用情况,并且免费提供费用查询服务,患者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七、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的经济情况
1、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的每一年度的财务预算、决算情况。医院每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代会代表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和本年度财务预算开支情况,接受医院职工代表的审议。
2、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重大项目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3、院内各项建设和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采购制度,职能部门、使用申请科室、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采购机制。
八、医院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我院的重要人事任免,首先由群众推荐提名,然后由党委、院领导会根据群众意见提出考核人选,并贴出考核公告;党委、院领导会再根据考核情况讨论定出任免人员,最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贴出干部任免公示,一周后群众无异议再正式下文。
九、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附院党委根据中组部和桂林医学院党委的要求,建立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1、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党委主要领导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全体委员的思想、工作执行政策等情况,研究确定议题和召开日期。
2、根据党委确定的议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以提高会议质量。
3、民主生活会后,党委将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或措施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是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由支部集中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评议,发挥表率作用。评议要坚持发扬民主,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非党群众的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党费收缴情况
党委要求每位党员按中组部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各党支部每月15日之前把本支部党费交到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科每月20日之前把党委所应缴党费交到学院组织部。党委自留党费全部存到党费专用帐户,由财务科管理。每年组织部门把各支部每月上缴党费的数目、每一笔党费开支列出清单,经财务审核后,发给各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并在党委会上向全体党委委员汇报全年党费收支情况,接受党委和群众的监督。
十二、医德医风建设公开内容
1、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门诊楼左侧悬挂
(2)致病友的公开信:请不要给医务人员送红包
门诊楼左侧悬挂
(3)医院服务投诉电话
门诊楼左侧悬挂
(4)医院向社会服务承诺内容
门诊楼右侧悬挂
(5)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
门诊及科室张贴
(6)“八荣八耻”内容
门诊及科室张贴
(7)医药购销廉洁公约制度
医院与药商、器械商签订
(8)院外聘请16名行风社会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
(9)院内设专职医德医风监督员,收集患者意见,反馈有关科室,及时改进。
(10)医疗服务投诉意见箱5个
门诊楼、放射楼、6、7、8号楼各一个。
2、向患者公开的内容
(1)患者住院须知、举报投诉电话
患者住院时书面告知。
(2)医患双向不收不送红包承诺书
患者住院时与医生签订。
(3)大额医疗费用开支征求患者意见制度
大额医疗费用事先必须向患者讲明,患者书面知情同意。
(4)病人意见本
放在门诊诊室及科室明显处及时收集病人意见。
3、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
(1)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2)卫生部关于行业纪律的“八条禁令”(八不准)
(3)卫生部关于严禁向患者收取“红包”的通知
(4)医院奖惩条例
(5)医院职工晋升职称行风一票否决制度
(6)医院医德医风公约。
(7)医院服务公约。
以上7项内容印在“职工医德医风手册”,全院职工人手一册
(8)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网上举报信箱
(9)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10)商业贿赂行为处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3项印在“治理商业贿赂学习手册”,
职工人手一册
(11)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
院长、书记与科主任、护士长、支部书记签订
安装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0773--2827824
医务部
0773—2822012 门诊部
0773—2827925 护理部
0773—2814554 行风办
0773—2833086
院 办
十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职工人手一册
(2)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院领导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会议室等悬挂
(3)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
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全院职
工参加
(4)民主评议、推荐干部
职工大会
(5)干部任命、党员发展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三重一大”事项通过职代会、党委扩大会进行讨论、决定和公示。
(7)党委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党费缴纳管理情况等,由纪委、组织人事科配合学院纪委及组织人事处每年初安排进行。
十四、基建维修、安装改造、物资采购等公开规定
1.
医院基建维修,安装改造及物资采购等项目,必须经过后勤部招标采购小组组织三家以上单位进行询价招标谈判,在同等质量标准上,以最低价格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2.
招标采购小组由后勤部5人、审计室1人、财务科1人共7人组成。
3.采购金额:
①10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批量货物②5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服务;③2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报政府采购部门;④单项合同估算低于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政府招标规定,由院领导会议决定人员参加政府招标工作。邀请审计室1人,监察室1人全程参与。
4.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安装项目及物资采购项目必须有院领导讨论通过的批文,由后勤部列出该项目工程量清单,
送审计科审计。后勤部收到审计意见书后,由后勤部招标采购小组组织三家以上单位进行询价招标谈判,在同等质量标准上以最低价格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谈判结果报送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
5.10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的项目,由后勤部列出工程量清单,核算员2天内核算后,将领导批复的“项目工程、物资送审单”
送审计室审计
,并注明数量、品牌、型号、单价,提供三家以上的采购单位。审计根据送审的“项目工程物资送审单”在1-2天内审核完毕后,返回后勤部组织招标工作。
6.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后勤部直接发出派工单安排施工,同时将派工单送一份给审计。工程完工后的结算工作,凭后勤部签字的派工单,先经后勤部预算员1天内核算完,由审计室现场测量抽查审核后再付款结帐。
7.500元以下的维修购置项目由后勤部主任批准后实施。
8.凡与厂商洽谈项目,不少于两人以上人员同时参加,并在购货单上签字认可。
9.院内购买的物资必须列入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10.凡来后勤部推销产品的生产厂商及联系工程的施工队伍,由后勤部秘书做好登记工作,招标前统一通知相关人员,公开参与投标报价。
11.
凡厂商或施工队伍与职工本人有亲属关系的,职工本人应主动回避招标工作。
12.在采购招标工作中,发现有内外串通泄露标底金额、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利益者,参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五、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
1.规范药品名称,快捷、简便、准确、完整地编制药品代码及名称,规定医生开具处方、书写病例不能用商品名书写,电脑记账、收费以药品化学名或通用名等实名录入。从而有效的避免了医生对相同成分不同商品名的药物的滥用。
2.我院质控科及感染办每月对医生处方进行审查,对200元以上的门诊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的住院病历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一定的经济惩罚。从而有效的避免盲目滥用药物,促进了医生合理用药。
3.药剂科每月对限量品种特别是抗生素严格实行限量采购,对当月已到量的药品原则上不再进行采购;严格按照抗生素的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7万元,药品常规用量西药不超过5万、中成药不超过2万的原则、保证门诊用药原则来控制药品的使用量。对可用可不用的药品特别是中药制剂实行严格限量。从而有效的降低医院药购比。
4.对生物制品的采购严格审核供货公司的资质、冷藏设备,并要求供货公司对每一批生物制品提供质检报告书,以确保生物制品的有效性。
5.建立《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药物动态监测处理登记》册。每月上旬将上月销售金额排名前列药品(西药前50名、中成药前20名),按“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动态监控一览表”要求逐项填写,并与前一月同品种药品进行比较,算出波动率,作药品动态走势图。对月波动率异常药品登记入册,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供货商、警示相关负责人及处理意见等。并视程度不同予以警告、减量、限量、责其改正、停药等相关处理,按月、按季度将波动大于30%的药品以表格形式上报卫生厅。
6.在保证药品质量及疗效的前提下,限制价格较高的药品销售、鼓励同类低价药品销售。相同成分不同生产厂家、不同规格的药品如价格差距太大,则对价格贵的药品采取停止采购的措施。在中成药中单价大于40.00元的新药均不考虑采购。在限制同比价格高的药品销售的同时,我们还鼓励同类低价药品的销售,不仅降低了医院药购比,而且降低了患者药品费用,使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7.我院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发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及《麻醉药品管理细则》。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立了专柜、专帐、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调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滥用及丢失,并对患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8.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我院每个药房及药库均安装了监控系统及报警系统,对特殊药品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并在每个部门安装了防盗设施,严防药品丢失。
9.增加药品采购的透明度。我院对药品销售流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药品选标程序与结果:我们在选标时选择信誉好的大型药品生产企业,新药注册资金小于6000万的生产企业基本不考虑,选标结果可随时查阅,便于院领导、药剂科同事、医药企业、患者的监督。公开新药引进程序与结果;对参加药事会讨论的新药目录及时发到各专家手中,以便专家进行讨论,并对药事会通过的新药结果当场公示。公开药品采购程序与结果;药品的采购严格按中标结果执行,对一些临床临时请购的药品,则要通过领导审批。通过对药品采购的“三公开”,真正实现公正、合理采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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