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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职责
1、在主管院长(
或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业务及行政领导工作。
2、组织本科人员制定全院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制度、控制措施、实施方案并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主持日常的监督实施工作。
3、定期(每月1次)向主管院长(
或副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每年1-2次)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及监控情况。
4、掌握全院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定期分析、总结和汇总,每季度通过《医院质控通讯》向全院公示。
5、指导和参与检查医院各病区和特殊部门的消毒与隔离措施,负责环境卫生的细菌学监测管理。
6、负责医院内消毒剂和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导和管理。
7、负责组织医院有关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知识、消毒、隔离知识、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等的培训。
8、负责开展作为区卫生厅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基地的全区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培训班2-4期,并根据国家政策及法规等的变化及时给予普及性教育。
9、协调各科室和部门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
10、如出现或高度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
或副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必要时提请启动医院感染管理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及制定控制措施。
11、追踪国、内外医院感染管理理论水平的进展,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外出进修安排,并开展科研工作。(返回) |